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障本中心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信息统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目的:使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化进行,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使用范围:适用于本中心信息化建设。第三条 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信息系统缺乏或规划不合理,可能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导致中心管理效率低下。(二)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无法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控制。(三)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漏或毁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第四条 职责:(一)信息统计中心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总体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负责中心各科(所)信息化项目总体协调及中心办公自动化网络和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工作。(二)各科(所)负责指定专人担任本专业信息化网络工作,并负责本科(所)日常信息管理工作。第五条 工作要求:(一)各科(所)在开展涉及信息化建设及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之前,需报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