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工作制度一、值班规定值班实行办公厅(室)领导和值班员轮流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党委领导带班制度。二、值班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一)受理各基层单位上报本级党委的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和有关重要情况。 1、接到各基层单位书面报告的突发事件和有关重要情况后,要立即编印值班快报,经分管(带班)领导批签后,按批示要求立即办理。接到各基层单位电话报告的突发事件和有关重要情况时,要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和请求解决的问题等记录在值班日志上,然后编印值班快报逐级报批。如有关领导电话说明意见,要将领导意见打印在值班快报领导批示栏内。领导作出批示(指示)后,值班人员要按照批示(指示)立即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置,并将批示(指示)登记在值班日志上。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随时与现场保持联系,及时向有关领导续报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党委领导要求赴现场指挥处置突发事件时,立即电话报告同级党委常委、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并通知会务科。2、突发事件的报告、党委领导的批示,要及时转信息科。3、突发事件的报告、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