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685993 上传时间:2018-10-27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7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镇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镇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镇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镇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镇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镇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工作重点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镇海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2.2 区防指组成2.3 区防指的主要职责2.4 区防指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2.5 办事机构2.6 镇(街道)、园区、大工程单位组成机构3 台风预警分级3.1 特别重大(级)3.2 重大(级)3.3 较大(级)3.4 一般(级)3.5 预警发布4 预防和预警机制4.1 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4.2 水利工程巡查4.3 水库巡查制度落实4.4 防台检查4.5 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5 应急响应5.1 应急相应级别5.2 级应急响应5.3

2、 级应急响应5.4 级应急响应5.5 级应急响应5.6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5.7 突发性灾情的处理5.8 应急结束6 应急保障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应急队伍保障6.3 治安保障6.4 物资保障6.5 资金保障6.6 电力保障6.7 交通运输保障6.8 医疗卫生保障6.9 技术保障6.10 后勤保障7 善后工作7.1 救灾7.2 水毁工程修复7.3 治安管理7.4 交通运输7.5 救济救助7.6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7.7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7.8 灾后重建7.9 防台抗灾工作评估8 监督管理8.1 宣传、培训与演练8.2 奖惩9 附则9.1 预案管理9.2 解释部门9.3 实施时间10 附

3、件10.1 镇海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10.2 镇海区防汛防旱成员单位应急分队明细表10.3 镇海区防汛防旱应急物资设备情况表10.4 镇海区防汛防旱成员单位应急车辆明细表镇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我区防御台风(热带风暴)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 宁波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方案,结合

4、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台风灾害包括:由台风引起的江河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台风降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暴潮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水利工程次生衍生灾害。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留死角” 的方针,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

5、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台行为,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有关局、镇(街道)、宁波化工区管委会、镇海新城管委会及驻镇大工程单位应急抢险小分队联合行动、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5)抓好“四 进” ,加 强基层。坚持防台应 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台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台风能力。一切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1.5 工作重点(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

6、安全转移;(2)组织出海船舶及时回港避风;(3)水库、水闸、江(海)塘等水利工程设施的保安;(4)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5)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6)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镇海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镇海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2.2 区防指组成区防指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主任、区农业局局长,人武部部长担任。区防指成员单位由人武部、农业(水利、海洋)局、城

7、管局、民政局、贸粮局、供销社、卫生局、区委宣传部(文广局)、财政局、围垦局、发改局、建交局、公安分局、电信局、供电局、气象局、国土局、安监局、教育局、氵 解浦镇、九龙湖镇、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庄市街道、骆驼街道、镇海新城管委会、宁波化工区管委会、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2.3 区防指的主要职责在区应急委员会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区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台(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

8、部门做好防台(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台(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台(汛)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台风警报;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防台(汛)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台(汛)规范化、现代化。2.4 区防指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1)人武部:负责组织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抗台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同时做好驻镇部队参加防洪抗台抢险的协调工作。(2)农业(水利、海洋)局:负责农业防台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情和灾情,提出农业抗灾

9、、补救措施;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水情预报;负责洪水、水资源的调度工作;提出抗台抢险方案,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当好区政府防台工作参谋;负责台风影响前后的出海渔船避风和养殖人员转移,以及渔业生产的保护工作,提供海洋养殖和渔船损失等台风灾害损失情况。(3)城管局:负责城区防台工作;对城市和重要城镇的排水、排洪系统要在汛前组织力量疏浚,确保城市排水、排洪畅通,对因城市建设而可能造成的内涝,要及时解决落实;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广告牌、高空挂物、行道树等的防台工作;负责沿江景观带的防台抗台工作。(4)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

10、灾工作,管理、分配上级部门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款等工作;及时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捐赠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5)贸粮局:负责救灾食品、粮食的储备和供应。(6)供销社:负责有关防台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以及负责协调防台物资的供需矛盾。(7)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8)区委宣传部(文广局):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单位,根据本级和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宣传和灾情的摄录

11、及防汛抗台先进事例的报道。(9)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防台抗灾经费并监督使用。(10)围垦局:负责沿海海塘包括一线海塘和二线海塘的监督工作,督促海塘各业主单位对海塘的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组织各海塘业主单位的抗台抢险工作。(11)发改局:负责协调基础设施的灾后重建工作。(12)建交局:督促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负责抢险物资运输车辆调度落实工作;负责城乡房屋、建筑工地的防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轮客渡码头的防台抗台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汛期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负责水毁公路、桥梁抢修工作,以及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信息提供建设系统台风灾害损失情况。(13)公安分局:维护社

12、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台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反犯罪行为;负责处理破坏防汛防台设施案件和灾区的治安工作,随时掌握并向区防指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为领导和抢险救灾车辆引路,并确保畅通,同时要加强对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在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14)电信局:保障水情、险情、灾情信息和应急指挥通讯的畅通,确保政府首脑机关、区防指、人武部、公安、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15)供电局:负责抗台、排涝用电的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同时,要确保政府首脑机关、区防指、公安、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单位以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用电;提供

13、电力系统台风灾害的损失情况。(16)气象局:做好天气预报,及时向区政府及区防指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会商。(17)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的检测预报和地质灾害影响地区的人员转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业务指导工作。(18)安监局:负责全区重点化工企业在防台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防台工作,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19)教育局:负责学校的防台抗台工作,加强对校所危房的检查,特别是要注意做好台风期间师生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防台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台意识和自救能力。(20)各镇(街道):围绕“不死人,少伤人” 这个目标,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并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防汛抗台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积极做好辖区内群众的撤离疏散工作,明确撤离地点和撤离路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1)镇海新城管委会:负责镇海新城开发地段的防台抗台工作。(22)宁波化工区管委会:负责抓好园区及区内各企业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