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合同签订过程的管理,规范公司合同评审流程,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简称合同相对方)之间以设立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所有书面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合同或协议的补充、变更部分等。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经过合同评审。第三条 根据工作职责或公司授权负责合同洽谈和签订的单位为合同评审的责任单位负责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完成相应合同的评审程序,并负责对合同评审意见的综合汇总;如评审意见在谈判中需要变更,负责与相应评审单位协商确定,必要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确定。合同评审责任单位不得签订未经评审的合同文本,否则,其责任人应承担过错责任风险、损失责任。第四条 根据工作职能范围对合同评审责任单位提交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的单位为合同评审单位,负责通过评审在其职能范围内对合同风险进行控制,并对其评审意见负责。第五条 营销类合同应经计划控制部、财务部、法律事务室评审;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