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伊春市公安局-案件视频会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YCC20180128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2018年 5月 18日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采购内容9第四章 开标与评标9第五章 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12第六章 定标与合同13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142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项目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案件视频会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采购编号:YCC201801282、采购单位:伊春市公安局3、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4、项目名称:案件视频会商系统项目5、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办公需求(详见招标文件)6、 交
2、 货 地 点 : 伊春市公安局 7、 交 货 期 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8、质保及售后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一年9、 计 划 金 额 :568,650.00 元10、 验 收 方 式 : 采 购 人 自 行 组 织 验 收11、 付 款 方 式 : 验 收 合 格 后 一 次 性 付 清1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1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策;信息产品强制认证政策。1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伊春市公安局缴纳中标金额的 3%作为履约
3、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一年后无息返还。2.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法律规定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附件二)”和相关佐证材料。(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良好的商业信誉评审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查询关于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 、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
5、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一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查询结果截图后作为4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并存档。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请于 2018年 5月 18日至 5月 24日 17:00 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伊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 年 6月 8日下午 14:00 至 14:30时,现场递交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6月
6、8日下午 14:30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春区林都大街 10号)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信息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如有内容不一致情况,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伊春市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6. 联系方式采 购 人:伊春市公安局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 伊春市伊春区 地 址:伊春区林都大街 10号5(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 编: 153000 邮 编: 153000 联 系 人: 石 光 联 系 人: 王威 电话:0458-3956905 电 话: 0458-3870311附:招标文件伊春市政府
7、采购中心2018 年 5 月 17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说明:1、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18 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 招标文件1.1 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开标与评标; (4)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5)定标与合同;(6)质疑与投诉。61.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
8、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异,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1.3 招标文件的修改(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均可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
9、进行修改。(2)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4 本项目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事项及内容资格性审查:审查事项 审查内容 注意事项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营业期限税务登记证 国税或地税三证(四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税收凭据投标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近半年指开标当天前连续6个月,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7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告提供关键页和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投标企业财务出具的无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投标近半年内任意
10、一个月缴纳社保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近半年指开标当天前连续6个月,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情况表(附件二)和相关佐证材料如表格内容不能体现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投标人可另附其他佐证材料(如设备购置发票、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名声明函附件五商业信誉情况关于“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评审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查询关于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 、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11、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一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查询结果截图后作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并存档。8符合性审查:审查事项 审查内容 注意事项投标函内容填报完整且实质响应招标文件(附件一)单独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内仍装订一份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填报完整且实质响应招标文件(附件三)交货时间(工期)以投标函所填报内容为准质保及售后服务期 以报价单填报内容为准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制作(一正四副、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份数及封面签字、盖章情况技术参数佐证材料及响应情况号参数不允许出现负偏差,非号不允许超过约定比例。佐证材料必须是厂家出具的宣传彩页、官网
12、截图或经生产制造商确认的产品参数,投标人自行承诺、填写的无效号参数必须在参数佐证材料中找到依据,否则视为不响应技术偏离表 逐条如实填写填写的响应参数在参数佐证材料中均有依据报价单填报是否完整、有效内容完整且实质性响应(附件八)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是否明显低于其他家报价低于其他有效报价平均价 20%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节能环保产品(具体标明需要提供清单复印页的设产品在节能环保清单所在页复印件特定产品不接受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9备) 外产品的报价,具体品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6条是否采购国货报价单所报制造厂商及生产厂商名称除原装进口产品外,均视为国货是否是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满足招标文
13、件“遵循政府采购政策性原则”第四条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是否享受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能否享受此条政策,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满足招标文件“遵循政府采购政策性原则”第二条要求,如不满足享受条件,不必填写此条相关材料。所在地工信部门、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2. 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装订顺序:封面1、目录2、资格性和符合性索引表(附件九)3、投标函(见附件一,将投标函单独密封递交并在投标文件中另装订一份)4、营业执照5、税务登记证6、缴税凭据7、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8、缴纳社会保险凭据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