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办理工商登记提交材料一、吸收合并的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提交材料:(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股东出资信息(三)合并各方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四)合并协议。合并协议的内容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合并形式,合并后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情况,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解散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签约日期、地点以及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五)合并各方公司关于通过合并协议的决议或决定(六)依法刊登合并公告的报纸样张。合并公告应当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称,合并形式,合并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七)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八)合并后新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内容主要包括:确认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事项。(九)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十)验资报告(十一)新增加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十二)载明合并情况的解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