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 某省 全省节能宣传周和全省低碳日活动方案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教育局、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交通运输局(委)、农业局(农委)、商务局、国资监管机构、文广新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政府节能办,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xx 省军区保障局、 xx 省武警总队保障部, xx 市通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
2、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4 部委下发了关于 2018 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x改环资 2018x 号),定于今年 6 月 11 日至 17 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 6 月 13 日为 全国低碳日。为认 真贯彻落实国家统一部署,做好我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全省低碳日活动主题为“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市、各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
3、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 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 三、全省低碳日期间,鼓励各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低碳行动,培育引领低碳新风尚。 四、各市节能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分别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联合主办、参与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要坚决贯 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各联合主办部门、各市节能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办好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并将有关活动方案报省政府节能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节能办、省发展改革委将会把部分特色鲜明的活动推荐给国家发展改革委,纳入全国整体宣传范畴。活动结束后,各市节能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 7 月 1 日前将总结材料分别报送省政府节能办节能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