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市坦洲镇公共服务标准 (事项编码:TZ11C002-000)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办事指南中山市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一、受理范围符合下列申报条件在坦洲镇辖区内企业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生:1.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当年新引进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计算方法为学历证书上载明时间起 12 个月内);2.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重点大学本科学历;3. 与中山市坦洲镇引进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第四条范围内的企业签订 1 年(含 1 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坦洲镇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满 3 个月;4. 遵纪守法,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
2、录。二、设立依据中山市坦洲镇引进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暂行办法。三、实施机关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中山市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四、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机打,特殊情况需要手写的,须使用正楷字体,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表 1 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 数 复印件/份 数 纸质/电子 版坦洲镇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一式两份 2 0 纸质 身份证 验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0 1 纸质 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学历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0 1 纸质 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 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参保证 明收原件。 1 1 纸质营业执照 收复印件,且单位在复印件上
3、加盖 公章。 0 1 纸质申报人个人银行账号收正反面复印件,且需加申报人本人签名。(注:申报人的个人银行账户须为在中山市开立的建设银行储蓄卡)0 1 纸质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并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 1 纸质备注: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的,予以受理,并发放“应届毕业生补贴告知书” ,申请人应在申请 日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0 日前提交当季度的参保证明,直至补贴期满。五、业务表格坦洲镇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六、办理时限申请时限 即日受理时限 即时 受理时限说明 自接到申请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法定办理时限 无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无 承诺办理时限 30 个工作日
4、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中山市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在自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意见、盖章。七、办理收费不收费。八、办理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向中山市坦洲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接件受理人员告知原因并要求补齐受理材料,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否则默认
5、为受理。3.审核。中山市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对受理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加具意见并盖章。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4.人选公示。通过坦洲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初步人选名单,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 1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办理流程图。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无。九、办理地址1.窗口办理地址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 103 号行政服务中心 1 楼大堂综合窗口0760-86785899(窗口)0760-86739232(咨询)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乘坐K11K15206212
6、42681682684991992993 路在金斗湾客运站下车,步行至对面行政服务中心即可。2.网上办理网址无。十、 法律救济(投诉)1.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1) 电话: 0760-86739232。2) 网址: http:/ E-mail:4) 邮寄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 70 号 410 室,电话:0760-86739232。审 核 不 通 过申 请材 料 初 审补 正 材 料告 知 补 充 材 料受 理出 具 意 见 并 盖 章发 放 补 助不 受 理 , 并 告 知 原 因 审 核 通 过申 请 人 符 合 申 请 资格 、 格 式 不 规 范 、 材料 不 齐 全 、 不 符 合 法定 形 式申 请 人 不 符 合 申 请 资 格审 核 不 予 办 理审 核 通 过人 选 公 示图 1 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