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根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编制。一、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那些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准备、施工现场布置、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重点与特殊部位施工措施和方法、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组织管理、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集团总工)审批;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公司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4、施工方案(措施)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技术经理)审批,报公司技术中心备案;5、重点、难点分部(分项) 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技术中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