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田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文本(2016-2025 )青田县人民政府2017 年 10 月 -I-前 言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和谐共处、良性互动、持续发展的一种高级形态的文明境界,其实质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八大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全面战略部署,确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地位,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 的总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用制度来保证,使战略国策落地升级。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
2、、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等方面对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总体部署,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浙江省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提出“生态浙江” 和“美丽浙江”的战略目标。2003 年启动生态省建设战略;2010 年省委做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2016 年 4 月环境保护部与浙江省签署关于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的合作协议 ,推动浙江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成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良、生态文化繁荣、体制机制完备的美丽中国示范区。青田县地处浙江省中南部,瓯江自西北向东南贯穿全境,辖区面积 2477.13 平方公里。青田县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坚持在保护
3、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二五” 期间, “五水共治”在全县强势推进,节能减排、 “六边三化三美” 等工作也取得显著效果。 2012 年,青田县成功创建浙江省省级生态县。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暴露出很多不和谐的问题,如县域中心城区集聚能力和服务水平亟待加强,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土地等环境资源的利用效率尚需提高,环保基础-II-设施建设仍然滞后,环境安全潜在风险等。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望,青田县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为契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响应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认真践行“ 创新、协调
4、、绿色、开放、共享” 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围绕建设“ 美丽青田、幸福侨乡”战略目标,力促美丽环境、美丽经济、美好生活融合发展,努力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做丽水创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 双示范区 ”的领头雁。为此,青田县政府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青田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 )编制工作,为青田县绘制生态文明建设宏伟蓝图。规划突出“生态优先、科学发展 ”的基本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平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优化国土开发空间格局为基本出发点,以产业转型升级、水资源保护、城乡统筹发展三大主题为核心,通
5、过生态空间优化、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生活改善、生态制度健全和生态文化传承等六大体系的建设,推动“侨乡青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III-目 录第一章 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背景 -1第一节 现状与基础 -1第一条 自然环境 -1第二条 经济基础 -1第三条 生态环境建设基础 -1第四条 发展形势 -2第二节 建设意义 -3第五条 建设意义 -3第三节 优势基础与制约因素 -3第六条 优势基础 -3第七条 制约因素 -4第二章 规划总则 -6第一节 规划思想与原则 -6第一条 指导思想 -6第二条 规划原则 -6第二节 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
6、-7第三条 规划范围 -7第四条 规划年限 -8第三节 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8第五条 战略定位 -8第六条 总体目标 -9第七条 阶段性目标 -9第八条 国家级指标体系 -10第九条 省级指标体系 -10第三章 生态文明建设空间管控 -17第一节 主体功能定位与环境功能区划 -17第一条 主体功能定位 -17第二条 青田县环境功能区划 -17第二节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18第三条 生态安全格局 -18第二节 产业生态空间格局 -18第四条 产业生态空间格局 -18第五条 农业发展格局 -19第六条 工业发展格局 -20第七条 第三产业发展格局 -21第四章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22第一节 县
7、域生态经济布局 -22第一条 县域生态经济布局 -22第二节 生态工业经济体系 -22第二条 优化工业经济结构 -22第三条 合理布局工业经济 -24第四条 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26第五条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27第二节 生态农业经济体系 -28第六条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28-IV-第七条 积极推广生态农业模式,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30第八条 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优化农业生态条件 -31第九条 大力推广绿色农业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1第十条 合理开发林产资源,积极发展林业产业 -32第三节 生态服务业经济体系 -33第十一条 生态旅游业 -33第十
8、二条 新型绿色商贸金融服务业 -33第五章 生态环境体系建设 -35第一节 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 -35第一条 土地资源 -35第二条 矿产资源 -35第三条 水资源 -35第四条 森林资源 -36第二节 环境污染防治 -36第五条 水环境污染防治 -36第六条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38第七条 声环境污染防治 -38第八条 固体废物防治 -39第九条 土壤污染防治 -39第三节 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 -40第十条 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 -40第十一条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41第十二条 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 -41第十三条 水土保持工程 -42第十四条 规划矿山生态治理 -42第四节 加强防灾减灾能
9、力建设 -43第十五条 防洪防旱能力建设 -43第十六条 森林防灾能力建设 -43第十七条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43第十八条 农业、粮食安全体系建设 -44第十九条 气象灾害预警体系建设 -44第二十条 完善环境安全预警系统 -45第五节 生态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45第二十一条 生态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45第六章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47第一节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47第一条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47第二节 完善城乡一体化建设 -47第二条 城乡一体统筹建设 -47第三条 给排水设施建设 -48第四条 燃气设施建设 -49第五条 环卫设施建设 -49第六条 绿地系统建设 -49第三
10、节 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50第七条 推广绿色建筑模式 -50第八条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51第四节 倡导绿色出行系统 -51第九条 公共交通建设 -51第十条 城市慢行系统 -51第五节 健全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 -51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 -51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2-V-第六节 创建生态文明乡镇 -52第十三条 创建美丽乡镇 -52第十四条 建设美丽乡村 -52第七章 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53第一节 源头保护制度 -53第一条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53第二条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53第三条 执行环 境准入 制度 -54第二节 过程监督管理制度 -54第
11、四条 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 -54第五条 强化环境执法监督机制 -54第六条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55第七条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55第八条 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55第三节 生态文明目标考核制度 -55第九条 生态文明目标考核制度 -55第四节 环境经济政策 -56第十条 生态补偿制度 -56第十一条 发展绿色金融 -57第十二条 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57第八章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58第一节 发扬传统文化 -58第一条 弘扬传统文化建设 -58第二条 以生态的理念发展文化事业 -58第二节 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59第三条 扩大党政机关生态文化教育 -59第四条 加强科普教育,
12、提高全民素质 -59第五条 特色文化载体建设 -60第六条 开展绿色行动计划 -60第三节 完善生态文明共享共建渠道 -60第七条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 -60第八条 提升环境信息公开水平 -61第九章 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62第一节 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 -62第一条 重点工程 -62第二节 规划保障措施 -62第二条 组织保障 -62第三条 制度保障 -62第四条 资金保障 -63第五条 技术保障 -64-VI-青田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文本-1-第一章 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背景第一节 现状与基础第一条 自然环境青田县地处浙江省中南部,辖区面积 2477.13 平方公里。地貌
13、构成中丘陵低山占 89.7%,海拔 50 米以下的河、溪、塘、库占 5.0%,山间盆地占 5.3%,地貌有“九山半水半分田” 之称。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瓯江自西北向东南贯穿全境,年平均径流总量 140 亿立方米。2015 年末森林覆盖率达 81.24%。青田县境内现已发现矿产 39 种,矿床(点)160 处。其中钼金属储量 14884.57吨、铅锌金属储量 16340 吨、叶蜡石储量 1154.95 万吨。第二条 经济基础2015 年青田县实现生产总值 192.6 亿元,增长 8.2%,GDP 总量位列丽水市各县(市、区)第二。第一产业增加值 7.7 亿元,增长 2.0
14、%;第二产业增加值 110.0 亿元,增长 7.2%,其中,工业增加值 99.8 亿元,增长 6.6%;第三产业增加值 74.9 亿元,增长 10.8%。2015 年三次产业结构为 4.0:57.1:38.9。全县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为55839 元(折合 8976 美元) ,增长 7.5%。第三条 生态环境建设基础生态环境质量优良,青田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EI 值为 90.4。青田县境内 10 个地表水断面全部为类以上,其中类水质占40%, 类水质占 60%,青田县水质状况为优。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 6 年为 100%。2015 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青田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文本-2-93.9%。2015-2016 年青田县耕地土壤样品 601 个,砷、铬、镉、汞、铅等元素含量全部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 。青田县“十二五 ”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2012 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2015 年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创建工作,申报油竹街道、北山镇、船寮镇等 11 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016 年实现全县 32 个乡镇均完成省级生态乡镇评估。同时扎实推进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矿山等创建工作。组织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