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管理制度施工队与项目经理部之间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合同关系,施工合同一经签订,施工队负责即成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施工队承担责任、权利和义务。一、 施工队选择1、报名阶段 有意参与该工程的施工队可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申请。2、评审甲方对提交申请的施工队进行评审,从已往业绩,技术水平、质量意识、安全意识、管理水平、资金垫付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施工队进入协商谈判阶段。二、 协商谈判阶段甲乙双方对工地现场进行考察,结合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协商,确定该施工队承担的施工区段、工程范围和细目单价。三、 签订合同阶段协商谈判达成共识时施工队必须具备经下条件后,双方可签署施工合同。(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2) 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能独立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 施工放样,并能对每道施工工序进行自检,配合项目部做好分项工程验收工作。(3) 配备施工现场所需施工测量仪器,质量检测设备和技术操作人员。(4) 签订合同时施工队必须一次性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万元,施工安全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