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项目部质量责任制(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法规,结合项目部管理职责分工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施工项目部质量责任制 第二条 本规定包括以下人员的质量责任: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2、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3、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4、施工员质量责任5、质检员质量责任6、设备管理员质量责任7、测量员质量责任8、材料员质量责任9、班组长质量责任10、实验员质量责任第三条 项目经理质量责任1、项目经理对项目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领导项目贯彻执行国家的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2、 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特别应重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职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确定年度和远期质量工作方针、目标。3、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经常对项目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4、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称职的人员,有计划地对质量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