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赵家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贸市场屋顶光伏发电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编号:诸广和 201710-42)采购文件采 购 单 位: 诸暨市赵家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 一七年十月1目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本采购文件为2017年新制版本,请各位供应商详细阅读各项条款2第一章 采购公告(编号:诸广和201710-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诸暨市赵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
2、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名称:赵家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贸市场屋顶光伏发电采购项目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赵家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贸市场屋顶光伏发电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9.1640万元。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8 日-2017 年10 月 25 日,符合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
3、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政府采购(镇乡)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七、磋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2、自2017年8月27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八、磋商保证金:金额:0.8万元整,谈判保证金只接受现金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递交(保证金用信封包装
4、好)。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磋商供应商须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0:00 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赵家镇人民与政府 4 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10 月 27 日 10:00 时开标地点:诸暨市赵家镇人民政府 4 楼开标室。十一、业务咨询:业主单位联系人:蒋欢军 联系电话:13754360727代理机构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8258588757诸暨市赵家镇人民政府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二一七年十月十八日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 附 表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项目名称 赵家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贸市场屋顶
5、光伏发电采购项目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4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玖万壹任陆佰肆拾元(¥491640.00元)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5磋商供应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7 标的划分 本次采购共1个标的,采购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8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9 采购文件的 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7 年 10月 18 日-2
6、017 年 10 月 25 日,符合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政府采购(镇乡)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一、资格审查原件:磋商供应商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2、自2017年8月27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10 投标时应提供 资料二、技术、商
7、务评审原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按要求提供,逾时拒绝接收,4未提供原件的按相关要求处理。原件资料的完整性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原件资料评审的由评标委员会负责。11 投标保证金 金额:0.8万元整,谈判保证金只接受现金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递交(保证金用信封包装好)。12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格式见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磋商供应商情况介绍;(4)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5)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6)投标设计方案文本;(7)
8、同类设计项目业绩表(格式自拟)(8)采购文件标明的影响磋商供应商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主要设备材料的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9)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如需要);(10)磋商供应商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如需要);(11)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需要);(12)磋商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磋商供应商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13 商务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磋商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9、(格式自拟)。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14 现场演示 不需要。15 投标样品 需要。按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内容提供样品,未提供按相关规定处理。16 磋商响应文件 份数 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18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19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20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交入中标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采购单位将货物(服务、工程)验收合格后 5 日内
10、无息退还给。2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0:00 时522 磋商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诸暨市赵家镇人民政府 4 楼开标室23 开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0:00 时24 开标地点 诸暨市赵家镇人民政府 4 楼开标室25 质疑与答疑时 间磋商供应商应在 2017 年 10 月 26 日 11 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在 2017年 10 月 26 日 17 时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自行在
11、网上查阅、下载答疑回复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6 其他特别提醒:1、本项目专家论证及评标费用由中标方支付;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计算方式:中标金额X1.5,不足3000按3000计算。3、以上费用由磋商供应商在报价中一并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2.2“磋商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
12、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 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项目”系指磋商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7本采购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采购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由评标小组在磋商响应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
13、。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4.投标委托磋商供应商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获得采购文件和编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中6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6.特别说明:6.1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
14、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多家代理商均在技术评分中入围时,取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6.2 磋商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6.3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
15、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4 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磋商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5 除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单位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6 磋商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
16、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7.质疑和投诉7.1 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
17、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7.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3 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7.4 磋商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7二、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8.1采购公告
18、;8.2投标须知;8.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4采购需求;8.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8.6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9.磋商供应商的风险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磋商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0.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要求采购人澄清。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
19、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磋商供应商可以通过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2 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10.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
20、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有约束力。10.4 为使磋商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考虑进去,采购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和提交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二部分组成。详见前附表。12.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 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12.2 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
21、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投标报价13.1 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3.2 投标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投标报价8(包括单价、总价等)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100.88 元)。磋商供应商必须报有合理单价,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13.3 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服务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13.4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5 最后报
22、价应低于前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前次报价,否则该报价无效,以最低的报价为准),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需另行明确,否则各项报价均按比例下调。13.6 磋商供应商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否则是磋商供应商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4.3 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
23、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14.4 中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保证金15.1磋商供应商应提供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5.2谈判保证金只接受现金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递交(保证金用信封包装好)。1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1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5.5投标保证金均以转账或电汇或汇票等方式退还。保证金不计息。15.6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已缴纳
24、年度保证金的,其保证金或相应数额的年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15.6.1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文件的;15.6.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5.6.3磋商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15.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15.6.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5.6.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5.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5.6.8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15.6.9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15.6.10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
25、标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15.7如磋商供应商或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投标行为认定,除有关方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禁止其一至三年内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15.7.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 15.7.2不同磋商供应商使用同一单位或人员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15.7.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15.7.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5.7.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
26、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15.7.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15.7.7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内遗留有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 15.7.8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协助磋商供应商撤换或更改磋商文件的; 15.7.9招标人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15.7.10不同磋商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磋商供应商中标或轮流中标的;15.7.11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1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6.1磋商
27、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和份数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当磋商响应文件未注明“正本”和“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磋商供应商出现选择性投标而认定其为无效投标。16.2磋商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供应商的责任。16.3磋商响应文件须由磋商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磋商供应商应写全称。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磋商供应
28、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16.4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16.5磋商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文本格式,如表格不够用,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6.6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除特殊项目外),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16.7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7.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7.1 磋商供应商应
29、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开包装密封。如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与商务文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或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作无效标处理。同时在外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写全称)、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并由磋商供应商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7.2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7.3 磋商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规定,酌情推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