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致琼海市全体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尊敬的污染源普查对象:您好!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我国各类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工作状况,国务院决定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标准时点,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国情调查,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息息相关,与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密不可分。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可以摸清我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等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 染物产生、排放、 处理情况和治理水平。为加强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推进污染总量管理提供支撑,有助于准确分析当前我市生态环境承载力,为我市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
2、提供依据,有利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本 次 普 查 ,对 象 为 我 市 辖 区 内 有 污 染 源 的 单 位 和 个 体 经 营 户 。普 查 范 围 包 括 我 市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所 有 工 业 源 、农 业 源 、生 活 源 、集中 式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移 动 源 和 其 他 产 生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设 施 。依法开展污染源普查是党和国家对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根本要求。所有普查对象都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规定和此次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不虚报、瞒报
3、、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推诿 、拒 绝和阻 挠调查,不 转移、隐匿、 篡改、 毁弃各种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关的原始记录及资料。环 境 保 护 是 功 在 当 代 、利 在 千 秋 的 伟 大 事 业 。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配合和如实填报是搞好污染源普查的根本保证。为 进 一 步 加 强我 市 污 染 源 监 管 ,改 善 环 境 质 量 ,防 控 环 境 风 险 ,为 科 学 精 准 施 策提 供 直 接 有 效 的 基 础 性 数 据 ,希望所有普 查对象发扬“ 参与普查、人人有责”的主人翁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关心普 查、参与普查、配合普查,为全面、客 观、真 实地搞好污染源普查
4、提供有效的基础性数据支撑,确保我市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按 照 国 家 、省 的 部 署 ,我 市 也 将 全 面 开 展 普 查 工 作 。届 时 ,我 们的 普 查 员 将 佩 戴 工 作 证 ,执 行 污 染 源 普 查 任 务 ,请 您 消 除 疑 虑 ,积极 配 合 ,按 时 、如 实 地 填 报 有 关 资 料 。普 查 期 间 ,您 若 有 任 何 疑 问 ,普 查 员 及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将 给 您 详细 的 指 导 。普 查 指 导 员 证 样 式 (正 面 ) 普 查 指 导 员 证 样 式 (背 面 )普 查 员 证 样 式 (正 面 ) 普 查 证 员 样 式 (背 面 )最 后 衷 心 感 谢 您 对 我 市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作 的 配 合 与 支 持 ,祝 您 身体 健 康 ,工 作 顺 利 !此 致敬 礼 !琼 海 市 第 二 次 全 国 污 染 源 普 查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2018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