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旅游观光车承包经营合同旅游观光车承包经营合同甲方:_公司乙方:_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拥有对电瓶车的管理权和所有权。2、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用电瓶车及统一标志。3、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场所及路线。4、甲方有对电瓶车服务的管理权,如规范服务,确定价格,违规处罚等。5、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停车位及充电电源,但电费由乙方自负。6、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各种税费手续等,代为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等服务,甲方可以派人员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纠纷案件。7、甲方无偿为乙方看护车辆。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代为乙方承包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9、如甲方需要增加车辆需和乙方协商。10、车体本身出现故障,甲方负责解决。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1、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承包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承包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