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总队信息系统政务云平台租用服务费(网吧政务云平台租用服务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总队信息系统政务云平台租用服务费(网吧政务云平台租用服务费)招标编号:CFTC-BJ05-1804002 国金招标有限公司2目 录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3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第三部分 技术规范 .20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及标准 .30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33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 .38第七部分 附件磋商文件的格式 .413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委托,对下述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前来参加。1. 招标编号:CFTC-BJ05-18040022.
2、 项目名称:总队信息系统政务云平台租用服务费(网吧政务云平台租用服务费)3. 项目预算金额:44.042 万元4. 采购内容:网吧系统所需的政务云平台服务,包括基础服务、增值服务以及个性化安全保障服务。5. 购 买 磋 商 文 件 时 间 : 2018 年 5 月 11 日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北京时间) 6. 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5 月 22 日 上午 9:0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北京政务服务中心 6层 663 第十三会议室(7 号电梯
3、 6 层右侧)7.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式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2 份。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8. 本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9. 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与国金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9 号华普花园 C 座 1705 室4电 话:13810630347 联 系 人:肖经理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磋商文件中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响应视为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
4、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表中的条款号对应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内 容1.1.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国金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9 号华普花园 C 座 1705 室联 系 人:肖经理电 话:138106303471.1.2招标采购单位: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 12 层联 系 人:高老师电 话:010-89156386 *1.2.7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
5、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并有可能影响采购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内 容组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5.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均应
6、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9磋商保证金:0.8 万元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电汇、采购人可接受的银行保函、或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11)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 9)等非现金形式。特别提示:1、如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使用供应商单位帐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的帐户(帐户信息如下),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开户名(全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 开户行:北京银行东直门支行账 号:2000 0034 1399 0001 5720 513服务费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7、行安外支行账 号:9107 0155 3500 00126备注:保证金汇入保证金账户。中标服务费汇入服务费账号,切记勿汇错。2、如服务商采用保函形式,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投标有效期。3、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16:00(北京时间)以前电汇至本公司账户、或支票递交至本公司。(如未按照规定时间递交,则被视为无效投标,如电汇请注明 CFTC-BJ05-1804002 项目投标保证金)*10.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个日历日 11.4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2 份电子版格式采用 PDF 格式,并在载体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纸
8、质版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12.4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5 月 22 日 上午 9:00-9:30(北京时间)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内 容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22 日 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北京政务服务中心 6 层 663 第十三会议室(7 号电梯 6 层右侧)15.1开启时间:2018 年 5 月 22 日 9:3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北京政务服务中心 6 层 663 第十三会议室(7 号电梯 6 层右侧)*22.1履约保证
9、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具体规定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人可接受的银行保函/或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联系方式详见 附件 11)出具的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 10)。*27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交附件 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原件。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如为按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附件 6-5 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为本项目出具的资
10、信证明(原件)或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 6-6需提供 2018 年度第 1-3 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附件 6-7需提供 2018 年度第 1-3 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适用于供应商须知的增加或者说明的变动:一 其他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内 容*1附件 6 的内容中: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正本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有关监狱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 关
11、 于 政 府 采 购 支 持 监 狱 企 业 发 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库 201468号 )文 件 的 规 定 执行。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有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2.1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其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2-1-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2-1-2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12-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附件12-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
12、企业产品一览表。2.2除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对其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的,若在联合协议
13、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内 容上的,可给予该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4如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基于扶持政策对价格进行扣除后评审或者利用联合体优势而获取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得分包或者
14、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企业。二磋商文件带有“*”符号的或者标明必须满足的条款均为重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的任何偏离将视为无效响应。*1供应商如果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否决其响应,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2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依据本身情况如实逐项逐条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的形式表示的条款,必须明确回答,或者以功能描述回答。*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4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附件6要求的格式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5 响应
15、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 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参加;成交后不允许转包。*7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除特殊标注外,是指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9一 说 明1.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1.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在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1.1.1 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国金招标有限公司。1.1.2 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1.1.4 “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1.2
16、.1 供应商是指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2.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2.3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2.4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1.2.5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1.2.6 供应商除了满足以上条款外,还需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资质标准要求。1.2.7 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
17、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类资质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0(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1.2.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不得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2)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18、、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3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以向采购单位行贿或采取其他手段谋取成交。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1.4 供应商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4.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4.2 与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3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响应的;1.4.4 向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5 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1.4.6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1.4.7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成交的;1.4.8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 资金来源2.1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函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