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珠区蛟腾小区微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章):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授权代表:李小姐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 60 号 邮政编码:51000电话:020-84343707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章): 广州穂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叶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39 号广东国际大厦主楼 1808 房邮政编码:510095电话:15899958771传真:020-83637686电子邮箱: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3第二章 招标 5第三章 投标 7第四章 评标 9第五章 定标 11第六章 授予合同 13第七章 知识产权 14第八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 15附件 1 建设工程设计投标书 16附录 1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18附录 2 综合评分表19附录 3 综合评分汇总表203第一章 招标公告1.1 招标目的1.1.1 为了获得工程 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1.2 项目概况1.2.1 工程名称: 海珠区蛟腾小区微改造项目工程设计1.2.2 工程位置:位于海珠区西部,东至工业大道北,西至橡胶大院,南至中海橡园,北至金沙路。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为海珠区蛟腾小区微改造项目工程,用地面积 0.55 万平方米,现状总建筑面积 0.99 万平方米。建
3、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整饰;巷道路面铺装;社区休闲活动场地建设;完善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增设治安视频监控;沿线管线三线整治;室外光亮工程等。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 海发改基【2018】16 号 1.2.6 资金来源:由广州万力集团和广州港集团按照 7:3 的比例分担。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为 1370 万元。其中设计费为 19.61631 万元。1.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状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项目施工过程的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配合竣工图编制等。1.3 前期服务机构1.3.1 机构名称: 无 。
4、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4 投标资格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1.4.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 资格。1.4.5 不接受联
5、合体投标。1.5 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5.1 招标公告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至 2018 年 7 月 24 日的 23 时 59 分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http:/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 年 7 月 25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8 年 7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41.5.3 开标时间:2018 年 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1.6 现场考察1.6.1 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1.7 费用1.7.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报价为:19.61631 万元
6、。1.7.1 各投标人根据市场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最高投标报价。1.8 招标人1.8.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 60 号 1.8.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3437071.8.4 传真号码: / 1.8.5 电子邮箱:1.9 招标代理机构1.9.1 名称:广州穂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095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39 号广东国际大厦主楼 1808 房1.9.3 电话(手机)号码:158999587711.9.4 传真号码:02
7、0-836376861.9.5 电子邮箱: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日期:2018 年 7 月 17 日5第二章 招标2.1 释义2.1.1 “设计 ”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2.1.2 “招标 ”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设计等方案招标,将工程相应的任务发包给符合设计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2.1.3 “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1.4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2.1.5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
8、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1.6 “招标文件 ”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包括招标预告、招标公告、招标程序和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录、图表、说明、投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其它一切补充资料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2.2 免责条款2.2.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2.2.2 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2.2.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2.4
9、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2.5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2.2.6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2.7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
10、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2.3 招标文件效力2.3.1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使用电子邮箱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4 工程设计费2.4.1 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具体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执行。6第三章 投标3.1 现场考察3.1.1 招标人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考察。3.2 质疑和澄清3.2.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
11、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设计,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3.2.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3.2.3 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或者在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3.2.4
1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澄清或者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3.2.5 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如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 24 小时内未书面确认已收到该材料的,招标人可默认投标人已收到该材料。3.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3.1 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3.4 延期3.4.1 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人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
13、相应延长。3.4.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3.4.3 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三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3.5 投标时间和地点3.5.1 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3.5.2 投标文件按指定地点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上午 09:00 时至 10:00 时送达 10:00 时为最终截止时间,逾期概不受理。3.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14、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73.6 投标文件编号3.6.1 投标文件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启封。3.7 投标保证3.7.1 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3.7.2 投标有效期 90 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3.7.3 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8第四章 评标4.1 废标4.1.1 投标人有下列
15、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 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b) 逾期提交投标文件;4.1.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a)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b) 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4.1.3 废标的决定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作出,其他投标人无权干涉。4.1.4 投标文件如果隐瞒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事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1.4 除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废标条款外,出现的其它情况不得作为废标处理。4.2 评标委员会4.2.1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4.3 评标原则4.3.1 评标委员会根
16、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4.3.2 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经济性、独创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4.3.3 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的意见。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4.3.4 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
17、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4.3.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果所有投标被否决而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从业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4 评标办法4.4.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详见综合评分表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次高的
18、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4.4.2 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94.5 评标报酬10第五章 定标5.1 确定中标人5.1.1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5.1.2 招标人确定中标方案: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5.2 中标资格审核及中标通知5.2.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次核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证书原件,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可以
19、取消其中标资格。5.2.2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中标应当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a)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b) 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c)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d) 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e) 国际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f) 参与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g) 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20、(h) 其他有关材料。 5.2.3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与中标人落实以下事项:(a) 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执照、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b) 协商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的配备和保障设计工作的措施;(c) 协商联营和分包的事项;(d) 协商专项工程设计的事项;(e) 协商招标文件未明确的事项。5.2.4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或中标后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中标人可以将部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5.2.5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招标人的修正备忘录在得到中标候选人的同意后向其颁发中标通知书。5.2.6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经核实中标人的备案证明原件后,确认中标通知书,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2.7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5.3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