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节能降耗评级标准解读项目 评级内容 评分依据及说明 计分方法1.是否制定并实施年度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用能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评分方式:1.查阅资料:查看企业制定的年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措施相关 资料。 2.现场检查:查看企业节能设备、技 术改造等相关情况是否与节能计划、节能措施相符。分值:5 分未制定年度节能计划并明确节能措施的扣 5 分;制定年度节能计划、节能措施但落实不到位的扣3 分2.是否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考核奖惩制度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章第
2、二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对节能工作取得成 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评分方式:查阅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或惩处相关资料。分值:4 分未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的扣 4 分,已建立目标责任制但未落实节能考核奖惩制度的扣 2 分3.是否定期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是否定期组织对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后上岗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评分方式:1.查阅资料:查看企业节能宣传材料、宣传栏、宣传标语、活 动照片或视频等,查阅 企业组织或参加节能培 训记录。2.现场
3、检查:询问核实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接受培训情况。分值:3 分每项达不到要求的扣 1 分4.是否建立并实施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 评分方式:查阅企业能源消费统计制度相关资料,包括统计月报、年报等;重点用能企业查阅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分析制度相关资料, 查看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系 统填报情况。分值:4 分未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制度的扣 2 分,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但未实施的扣 1分;未建立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的扣2 分一、节能管理(35分)5.是否按用能
4、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检验;是否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 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 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组织核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准确度,查阅企分值:7 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不符合标准的扣3 分;超出检定周期的能源计量器具数量占理论需要量2按要求建立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业相关管理制度。评分方法:1.查阅资料:企业进出用能单位、次级 用能单位、主要工序的计量器具清单。 2.现场检查:核实清单上计 量器具数量,计量器具是否在检定周期
5、以内。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能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数。20%以上的扣 2 分;未建立并落实相关管理制度的扣 2 分6. 生产企业是否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制度;是否达到能耗限额要求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章第十六条“ 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 额标准。” 评分方法:企业生产属于能耗限额标准清单中产品的(国家标准 36 项,省地方 标准8 项),按照能耗限额标准中计 算方式核定能耗限额。分值:12 分未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制度的扣 12分;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制度,但超能耗限额,经限期治理达标的,扣 5 分;多个产品执行单位产品
6、能耗限额的,超过1/5 的产品超能耗限额,扣 12 分,少于1/5 的产品超能耗限额,扣 5 分;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扣 8 分;产品无能耗限额标准的不扣分二、节水管理(6分)是否办理取水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企业取水水源、取水方式、退水地点是否符合取水管理规定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 国家对水资 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 460 号令)评分方法:查阅企业取水许可证,无取水许可证的企业提供取水其他相关材料(如管网取水证明等)分值:6 分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或者证件不在有效期之内的,扣 6分;企业取水水源、取水方式
7、、退水地点每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扣 2 分。三、节能监察(24分)1是否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评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被监察单 位有不合理用能行为,但尚未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下达 节能监察建议书,提出 节能建议或者节能措施。”评分方法:查阅相关执法文书,所制定的改进措施及进行改进的相关证明材料分值:4 分三年内存在不合理用能行为,被节能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没有按要求制定改进措施的,每起扣 2 分32.是否存在因违法用能行为被限期整改的情况评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被监察单 位有违反节能法律、法 规、规章和强制
8、性节能标准行为的,节 能监察机构应当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第十九条 “被监察单位应当按照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 评分方法:调阅节能监察机构相关执法文书。分值:10 分三年内出现违法用能行为被节能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每起扣 5 分3.是否存在因违法用能行为被处罚的情况评分依据:节约能源法、节能 监察办法所包含所有罚则。评分方法:查阅节能监察机构相关执法文书。分值:10 分三年内出现违法用能行为被节能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处罚的,扣 10 分四、节能工艺与设备(20 分)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章第十六条“ 国家
9、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 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 评分方法:1.查阅资料:企业生产工艺方案、设备 台账。 2.现场检查:查看企业是否存在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中所列 “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分值:20 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生产工艺的,扣 20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每发现 1 台扣 5 分五、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15 分)是否按规定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评分依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 ,或 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 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评分方法:1.查阅资料:企业自国家发改委 6 号令实施以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项目能评审查文件。2.现场检查 :企业是否按照能评审查文件落实改进措施。分值:15 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应开展节能审查但未进行审查的,扣 15 分;已按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但对节能审查意见、及其节能报告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扣9 分。 评级单位: 评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