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女子组足球预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 云南省体育局2、承办单位楚雄州文化体育局三、比赛日期和地点2018 年 2 月 2 日至 2 月 9 日在楚雄市举行 四、参赛单位符合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云体发2017 04 号,以下简称“规程总则”)中相关要求的参赛单位均可报名参赛。五、竞赛项目1.女子组(17 岁以下) 200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六、参赛办法(一)以符合规程总则中规定的州、市为单位,报名参加各年龄组别的比赛;(二)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2 人,医生 1 人,运动员25 人,所有报名且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均可参加各阶
2、段比赛;(三)比赛为一次性报名,在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换队员,未报足名额不得补报;2(四)各单位须按照省足管中心、省足协统一制式的报名单一式二份,逐项认真填写齐全,并由所代表州、市体育局加盖公章确认,同时应加盖医务章(县、市以上医院)或另行提供相应医院体检表。报名表中项目未填报完全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表;(五)报名时必须填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包括上衣、短裤、球袜 ;(六)各参赛单位应负责对所属运动员进行身体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有效期应覆盖省运会比赛的各阶段;(七)各参赛单位应严格遵守注册及报名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工作;在预赛抽签
3、后,如有报名队伍退出,将取消该代表团参加下一届省运会足球项目相应组别的参赛资格。七、竞赛办法(一)东道主(临沧市)直接进入决赛阶段,不参加预赛;(二)预赛阶段:1.如临沧市报名参赛,各组别取前七名进入决赛阶段;2.如临沧市未报名参赛,各组别取前八名进入决赛阶段;(三)比赛办法1比赛为 11 人制;全部比赛采用赛会制;2按参赛运动队数量抽签分组单循环再进行交叉赛决出名次;3390 分钟比赛成平局,以点球决胜负。(四) 决定名次办法所有场次比赛都必须决出胜负;如在规定比赛时间结束时,比分仍为平局,则以互踢罚球点球方式决出胜负,互踢罚球点球决胜负的进球总数、进球数、净胜球数不计入成绩。1各阶段在同一
4、小组内的单循环比赛中,每队胜一场得 3分,负一场得 0 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根据以下条件排列名次:(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4)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总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5)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6)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7)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获得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8)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3.在交叉淘汰赛中,如在 90 分钟比
5、赛内双方比赛为平局,则直接以踢球点球方式决出胜负。4八、竞赛规则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二)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三)比赛时间1每场比赛为 90 分钟,上下半时各 45 分钟,中场休息时间最多不超过 15 分钟;2所有场次的比赛,必须严格按照赛区组委会所安排的日程和规定的时间进行;3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比赛日程或开球时间,应由赛区组委会向云南省足管中心提出报告,经批准后实行;4如因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且经赛区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比赛中断时的成绩有效,赛区组委会应尽快另外选择时间和场地补足剩余时间的比赛, 包括球点球。(
6、四)比赛场地及用球 全部比赛应在符合国际足联足球竞赛规则要求的天然或人工草皮上进行。比赛使用 5 号球。(五)比赛运动员1. 每场比赛各参赛队从报名单中选择 18 人上场队员名单,包括首发运动员 11 人,替补运动员 7 人,并可从中选择 5 人替换上场。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替换上场,未在替补名单中的队员不得替换上场;52. 各参赛队应在赛前 30 分钟向第四官员提交本场比赛的上场队员名单,报名单以外的队员不得参赛。如在上交首发名单后至开球前,因故更换运动员。被换下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场比赛,该队换人名额不变;3. 各参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六)比赛装备
7、1各参赛队必须准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2比赛服必须印有号码,其中:上衣背后的号码高 25-3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 10-15 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 10-15 厘米;3比赛服号码必须为 140 号,其中 1 号必须为守门员。服装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的队员均不得上场比赛;4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一致,并在预赛和决赛各阶段比赛中不得更改号码,否则不得上场比赛;5比赛队员服装颜色必须一致,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及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6比赛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队员紧身内衣裤的颜色与短裤的颜色必须一致;7场上队长必须自备 6 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
8、标;8.比赛服装除有服装制造商商标外(上衣、短裤及球袜各 1个),不得出现俱乐部或其他赞助商的标识或名称;69.比赛队员不得穿金属钉足球鞋;10.违背上述服装规定的参赛运动员,不得上场比赛。(七)黄牌、红牌1.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在同一阶段的两场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将自动停止下一 场比赛,除非纪律委员会对该运动员另有纪律处罚;2.运动员被出示的黄牌、红牌在预赛内累积计算,不带入决赛,除非纪律委员会对该运动员另有纪律处罚。但有未执行或未执行完成的停赛及纪律处罚,则带入决赛阶段比赛继续执行完成。(八)延期比赛如果比赛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它事件(例如,但不仅限于场地条件不适合比赛、天气条
9、件、灯光照明故障等)不能准时开始,将遵循以下程序: 1. 在做出重新安排比赛时间的决定前,比赛首先必须延迟至少30分钟,除非主裁判决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 2. 在裁判的判定下,最多允许延迟另外30分钟,如果他认为这样可以让比赛开始进行。否则,在第二次30分钟延迟后,裁判必须宣布比赛被取消; 在比赛取消的情况下,第十五届省运会足球项目预赛组委会应在两小时内决定,在考虑竞赛和组织因素后,由主裁判判定被取消的比赛是否可以重新安排,或者是否需要采取任何其它措施以继续比赛。任何由于被取消的比赛而产生的纪律处罚将一直生效。 7(九)中止比赛如果比赛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它原因(例如,但不限于场地条件不适合比赛
10、、天气条件、照明故障等)而被主裁判中止,将遵循下列程序: 1. 除非主裁判决定比赛可以提前恢复,比赛自动推迟30分钟,以期改善条件继续比赛; 2. 如果主裁判认为可以恢复比赛,则可裁定继续推迟最多30分钟。否则,在第二个30分钟结束时,裁判必须宣布取消比赛; 3. 在开球后比赛由于不可抗力被取消的情况下,一旦重赛,比赛将按照比赛中断时的比分和时间继续进行,而不是完全重赛;4. 重赛适用下列原则: (1)重赛的场上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必须与之前的一致; (2)不可以在“比赛 首发名单” 中额外增加替 补球员; (3)球队可换人的次数和比赛中止前的次数一致; (4)比赛中止前下场的球员不可以再被替换
11、上场; (5)任何比赛中止之前的处罚在比赛的剩余时间内继续有效; (6)开球时间、日期和地点将由第十五届省运会足球预赛项目组委会决定; (7)任何需要进一步决定的事项均由省体育局处理。(十)弃赛、罢赛、退出比赛和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81各参赛运动队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弃赛、罢赛、退出比赛和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由参赛单位承担全部责任;2如参赛运动队被认定有弃赛、罢赛、退出比赛和严重违背公平竞赛原则的行为,足球项目预赛组委会和纪律委员会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各项措施:(1)取消该运动队的参赛资格;(2)取消该运动队的比赛成绩;(3)所有球队已经与之比赛的成绩和发生的红、黄牌取消,但对非体育
12、道德行为做出的追加处罚依然有效;(4)其他追加处罚;3. 在下一阶段赛事抽签前,如运动队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被取消,可按上一阶段成绩依次递补参赛队;抽签后则一律不再递补。九、运动员资格(一)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年龄为:女子组:200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者;参赛年龄确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在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口登记机关签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如身份证年龄信息做过更改,以初始信息为准;(二)根据云南省体育局下发云南省省级体育竞赛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云9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口登记机关签发的第二代居民身
13、份证原件和云南省青少年省级体育竞赛运动员电子注册 IC 卡,否则不得参加比赛;(三)从省外引进交流、外省籍的运动员一律不允许参加比赛;(四)在本届省运会取得前三名的运动队,运动员拒绝省级运动队办理试训招收手续的,将取消运动队成绩。同时,通报至运动队所在运动员代表的州、市人民政府;(五)性别检查根据国际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已代表外省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七)运动员参赛资格应符合规程总则和云南省体育局关于第十五届省运会运动员代表资格的有关规定;(八)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处于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初一至初三)的运动员必须参加文化测试,允许一次补考。测试不合格、违反考场纪律或不参加文化测试的运
14、动员不得参加比赛。报名时注明年级并附上学籍证明,报到时需提交学籍证明。(九)一名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也不得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两个不同组别的比赛;(十)各参赛单位有责任确保参赛运动员的代表资格符合规定,如出现运动员代表资格争议,省足管中心、省足协将暂不接受该运动员报名,待解决争议后方接受报名。十、奖励10(一)评选优秀裁判员 2 人;(二)分别给予运动队 2 支,裁判员 2 人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十一、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规定按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十二、申诉(一)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赛区组委会提出仲裁申请;(二)如对赛区组委会所作出的裁决提出异议,可向
15、云南省体育局提出仲裁申请;(三)云南省体育局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四)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十三、报名和报到(一)报名流程及时间1.报项:2018 年 1 月 15 日截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2.参赛队伍官员及运动员报名:2018 年 1 月 15 日截止,报名单上需注明运动员就读年级,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形式报交省足管中心。联系电话、传真:0871-63176689电子邮件: 联系人:刘玮老师(15358209955) 加入云南足球竞赛工作群 QQ 群号:249782218(二) 报到:运 动队 2018 年 2 月 2 日下午 18:00 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