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意义和救济论文摘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包括有效合同也包括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在内容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被确认为无效的合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在经济交往中,签订合同早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事,但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警惕性及对法律的了解不够,无效合同的数量也随之增加,这既给合同当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又影响了交易安全和经济的发展。对此,本文针对无效合同的辨别及对无效合同的处理问题进行浅论。辨别合同是否为无效合同是正确处理无效合同的前提和基础。在新合同法实施前后订立的合同,其效力辨别的依据是有区别的。新合同法实施前订立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依据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等,新合同法实施后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以民法通则和新合同法的规定来加以评判。虽然民法通则一直未修订,但是新合同法不但对无效合同的事由做出了系统的规定,对一些特别的无效情形进行了明确,而且其规定本身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