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民事法律行为考点2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学习提示】建议把握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归类,且需要针对该考点学会结合实例的运用。一、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自始无效: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法律行为当然无效。3.绝对无效: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1.因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因意思表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注意】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示例】甲、乙达成买卖设备的协议,而事实上双方关系很好,甲实则是将设备赠与给了乙。3.因标的: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苏苏提示】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会导致无效,但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不会导致无效。(2)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