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新农村建设”经验二战结束后,日本许多城市被夷为废墟,物资非常匮乏,农业也遭遇欠收,通货膨胀严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55年日本农林大臣提出了“新农村建设构想”,并于1956年开始了战后首次“新农村建设”。此阶段的突出措施,一是确定推行区域,也就是说在政府指定的区域成立农业振兴协议会;二是建立新农村建设推进机制,即农村振兴协议会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农民智慧,并与当地政府及团体进行协商,制定农村振兴规划并付诸实施;三是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国家采取特殊补贴,除当地农民集资及政府农业金融机构贷款外,国家农业金融机构还发放低息贷款。1962年底第一次“新农村建设”结束,小规模零散土地普遍得到整治;大批农村公共设施得以建立,促进了农民的进一步联合;调动了广大农民建设家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然而日本区域间和行业间的差距并没有得到充分解决,特别是在进入经济高速增长期后,这些差距还在不断拉大。因此日本政府在1967年3月制定了“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出台了谋求经济产业均衡发展、区域均衡发展、适应国际化发展趋势、缩小城乡差距、消除环境污染等一整套政策措施,开始了第二次“新农村建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