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穿山边检站办公用房及监护中队生活污水处理及净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NBITC-20171388G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穿山边防检查站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 年 11 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须知 .3第三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 .9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标准 .11第五章 采购合同样本 .13第六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19第七章 商务条款 .24第八章 附件 .250第一章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 年 11 月 2 日公告期限:2017 年 11 月 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穿山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就穿山边检站办公用房及监护中队生活污水处理及净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编号:NBITC-20171388G二、项目名称:穿山边检站办公用房及监护中队生活污水处理及净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三、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数量、主要技术需求、预算价:子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需求 预算价(万元)序 号 1-1 办 公 用 房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一套序 号 1-2 监 护 中 队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一套1序 号 1-3 自 来 水 净 化
3、系 统 一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人民币 65.9062注:投标时必须对序号 1-1、序号 1-2、序号 1-3 的内容同时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四、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具备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资质(废水污染防治工程) ;3、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设备制造厂商或者环保工程企业;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发售:1、招标文
4、件发售期限:即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 17:00 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 4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代理机构只出售电子文本形式的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可选择到我公司现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 弄 19 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 1 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购买、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和微信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流程:点
5、击 进入说明。如需网上或微信购买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收款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联系电话:0574-87386429,传真 0574-87642508温馨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编号、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招标文件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止。八
6、、投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 弄19 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 1 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7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十、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 弄19 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 1 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十一、投标保证金:子包 1:人民币 12000.00 元,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 16:00 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
7、54800000191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共和国穿山边防检查站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集翔路 8 号联 系 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3685878215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 207 弄 19 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 1 号楼八楼联 系 人:韩洋、徐徕联系电话:0574-87307605、0574-87356230联系传真:0574-87198579十三、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 ”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95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8、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1、 “采购人”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穿山边防检查站。2、 “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 “”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9、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本项目为交钥匙价。交钥匙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运输、劳务、管理、材料、成品保管、安装、调试、土建、使用培训、测试验收、维护、保险、利润、规费、税金、保修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报价须含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10、标一览表为准;4、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投标保证金1、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必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 、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 。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11、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3)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采购人造成中标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七、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
12、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一)资信商务文件:1、投标书(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三)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五证合一的供应商无须提供)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五证合一的供应商无须提供) ;2016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供应商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五证合一的供应商无须提供)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附件四) ;供应商一般情况(附件五) ;4、具备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资质(废水污染防治工程)证书复印件;5、商务条款响应表(附件六) ;6、其他优化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7、 “第四章评分办法及标准”中商务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二)技术文件41、按第六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要求做出明确完整的响应性叙述;2、技术响应表(附件七) ;3、项目总
14、体设计方案(格式自拟) ;4、投标单位拟投入设备的综合情况(格式自拟) ;5、施工组织方案(格式自拟) ;6、对供货质量、运营保障、技术保障的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 ;7、人员安排情况(包括岗位设置、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人员的从业经历、资质等综合实力等) ;8、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方案(包括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力量配备、免费维护期内技术服务方案及标准、对用户的故障响应的程度) ;9、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 ;10、 “第四章评分办法及标准”中技术分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三)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八) ;2、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九) ;3、投标单位声
15、明函(附件十) ; 4、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一)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九、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投标文件“资信商务文件正本 1
16、 份,副本 4 份” 、 “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 “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分别用封袋密封,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 “资信商务文件” 、 “技术文件” 、 “报价文件” ;(2)采购人名称;(3)采购编号;(4)项目名称;(5)所投子包号;(6)在 年 月 日 午 (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7)供应商的名称。54、供应商必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十、投标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2、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向采购人
17、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补充或修改材料应密封,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采购人接受投标文件时间采购人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十一、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3、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4、供应商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18、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6、子包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子包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7、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
19、章的、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9、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的;10、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1、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12、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3、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20、他通过初步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十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
21、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 15 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潜在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十三、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
22、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十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十五、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预算价:人民币 65.9062 万元,超出预算价的投标无效。十六、招标代理服务费7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通知
23、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十七、特别说明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4、 (格式见第八章)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应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四章。(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5)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2、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3、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