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货市场(含寄卖业)备案行政审批事项模板一、 行政审批内容旧货市场(含寄卖业)备案二、 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国内贸易部、公安部旧货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经批准设立的旧货企业和旧货市场,申请者应当持批准文件和证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登记手续后,持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三、 机关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辖区派出所申请四、 行政审批条件(对申请人的前置条件要求)无五、 申请材料治安行政管理备案登记表特种行业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六、 申请表格(提供电子表格)表格附后七、 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单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八、 行政审批决定机关区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九、 行政审批程序(公布给申请人、政府部门内部审批程序)申请人审批程序。第1步获取表格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当地派出所领取治安行政管理备案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第2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备案登记-持填写好的治安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