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 为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确保易制爆化学品购买、运输、贮存、使用和处置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3. 术语和定义: 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可以作为原料或辅料而制成爆炸品的化学品,包括强氧化剂,可/易燃物,强还原剂,部分有机物。公司内购买使用的化学品属易制爆化学品的包括:双氧水、锌粉、过氧乙酸、高锰酸钾、水合肼。4.职责和权限4.1供应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采购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4.2供应部和仓储部门共同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验收,仓储部门负责储存及出入库管理。4.3使用部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领取及使用安全。4.4安全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监控和合法性控制。5.程序5.1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5.1.1使用部门填写“剧毒、易制毒及易制爆化学品购买申请表”,包括使用时间、采购数量等,由安全部负责人、和供应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购买。5.1.2供应部应按政府要求,先到政府部门办理相关购用证明,获准后方可实施采购。5.1.3供应部应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易制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