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一、目的: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二、适用范围:检验科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检验科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三、安全管理流程:1 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1.1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1.2 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1.3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但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1.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1.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自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长身的工作服(白大褂)并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