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生物安全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检验科内部各项临床检测工作的有效进行,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全院临床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害,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病员群众的利益,促进我院医疗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和中山大学关于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编写。1.3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其可能造成事故或者影响临床工作正常开展,危及患者及时、正确诊治,以及院内感染流行、环境污染等紧急事件。本预案主要针对以下突发事件:(1)高致病原、危险品泄漏事件。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病原体微生物的泄漏、意外接触或可能感染、爆发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毒物、高危害性化学物质、致癌物污染环境等。(2)院内感染流行事件。主要包括某高致病原(或耐药株)在医院内特定区域发生传播、院内感染等。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检验科涉及影响临床医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