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岐山县人民政府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岐山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六月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目录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一、规划调整目的 .1二、规划调整任务 .2三、规划调整依据 .3四、规划调整原则 .5五、规划调整范围 .7六、规划调整期限 .7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 .8第一节 县域概况 .8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10第三节 调整完善面临形势 .11第四节 本轮规划中期评估 .14第三章 规划调整目标 .21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1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 .
2、22第三节 规划控制指标 .23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5第一节 农用地 .25第二节 建设用地 .26第三节 其他土地 .28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目录I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0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30第二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34第三节 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40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46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 .46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 .47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 .48第四节 牧业用地区 .49第五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49第六节 独立工矿区 .50第七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 .51第八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52第九
3、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52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4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 .54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 .54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 .56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 .57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58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58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目录II第二节 节约集约用地 .61第三节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64第四节 安排土地整治任务 .67第九章 各镇主要用地调控 .69第一节 各镇土地利用方向 .69第二节 各镇用地调控指标方案 .71第十章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72第一节 交通建设项目用地 .72第二节 水利项目用地 .72第三节
4、 旅游项目用地 .72第四节 民生项目用地 .72第五节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73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4第一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74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行政体制 .75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76第四节 提高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77第五节 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监督规划实施 .77第十二章 附 则 .78附表 .79附表 1 岐山县规划目标指标表 .79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目录III附表 2 岐山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80附表 3 岐山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 .81附表 4 岐山县各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82附表 5
5、岐山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83附表 6 岐山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84附表 7 岐山县各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89附表 8 岐山县各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90附表 9 岐山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 .91附表 10 岐山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 .92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总则0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调整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要求,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促进土地规划理念转变,保障岐山县“十三五”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
6、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和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 号)总体要求,按照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部署安排,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以 2014 年为基准年,对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以下简称规划)做出调整完善。在实施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通过指标管理型规划向空间管制型、增量调节型规划向总量管控型、专业部门型规划向全局全域型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区域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
7、”重点建设项目落地,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有效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现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总则1二、规划调整任务(一)开展本轮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变更到 2014 年的土地数据为基础,分析和梳理规划实施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其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影响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规划布局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时修改情况等。全面分析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情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客观分析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
8、、生态建设对土地利用的需求,提出规划调整完善的思路、任务和改进对策措施,为规划调整完善提供科学依据。(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依据二次调查成果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严格落实市级下达控制指标,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及其他控制指标。(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在落实全县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基础上,充分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要求,科学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四)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
9、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结合“三线”划定工作,以岐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总则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三、规划调整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 256 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 74号);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 257 号);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3.27,国土资源部令第61 号);6、陕西省实施办法(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7 号)。(二)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5.8,国土资源部令第 72 号);3、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