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及检查办法序号 工作程序及要求 参考日程 负责人1 教研室组织选题并论证,审核确定题目和指导教师 教学院长(主任)系(或教研室)主任2 根据审定的题目,学生选题,各系汇总报表教研室各项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就绪第七学期第 7-11 周 教学院长(主任)系(或教研室)主任3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规定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开始运行第七学期第 12-14 周 系(或教研室) 主任4 根据需要确定并组织毕业实习或课题调研 教学院长(主任)5学生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方案论证、进程计划等)各系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随
2、机抽查第七学期第 14-18 周 教学院长(主任)教务处分管处长6教研室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对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学生给予警告,对优秀学生予以培养) ,教务处随机抽查第八学期第 8-9 周 教学院长(主任)教务处分管处长7 学生将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按要求装订成册,交教研室 系(或教研室) 主任8 组织相关教师(或外聘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第八学期第 16-17 周教学院长(主任)9 毕业答辩,并推荐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第八学期第 16-18 周 教学院长(主任)10 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依据规定归档 第八学期第 18-19 周 系(或教研室) 主任11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写出书面报告(含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主要工作经验及存在问题等)交教务处第八学期第 20 周 教学院长(主任)12 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参照本程序执行,各阶段相应日程由系自定 教学院长(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