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买卖合同?还是借贷合同?丁天进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一、问题的提出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出借人)为了确保债务人(借款人)能够及时还本付息,往往要求与债务人同时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一旦债务人不能还本付息之时,约定债权人有权依据买卖合同来获得买卖合同项下的财产,该财产经常是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据此可知,借款合同是双方的目的所在,但买卖合同只是为了保证借贷合同能够履行。二、问题的解答在这种情况之下,当发生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之时,债务人能否依据买卖合同来清偿债务呢?答案是否定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债权人只能依据借款合同实现债权,但债权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下的标的物。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