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县三中高中部晚自习管理制度为使我校晚自习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使晚自习纪律严明,秩序井然,优质高效,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师生严格遵守。一、适用对象:全体住校生、看晚自习的教师、相关管理督查人员。二、晚自习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室、地点,晚自习时间:晚21:1023:10三、所有晚自习学生要求:1、 晚自习学生按时到指定教室参加自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2、不准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讨论问题须轻声,如需离开教室必须经得值班教师批准。3、晚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需报学校教务处批准。4、自习时间不准放音乐,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不得发手机短信,不得吃东西,保证高质量的学习。5、晚自习下课后全体学生立即回到寝室。6、晚自习上课10分钟后未到教室且没有班主任批准的假条,按照旷课处理。四、所有教师晚自习要求:1、晚自习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所有教师都有看晚自习的责任和义务。 2、看晚自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