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规定自9月24号开始,晚自习每晚都查。分两次,会不定期抽查。2、 晚自习早查未到者记为迟到,晚查未到者记为早退,两次均未到者记为缺 勤。3、 晚自习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每位同学若有事需向班级负责人或者班助请示,否则当违纪处理上报。4、 晚自习期间,禁止玩手机、戴耳机听音乐,一经发现上报到辅导员与班主 任,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影响个人综合素质测评。5、 晚自习互查时,每晚的学习部负责人一定要通知好我院学生,保证出勤率。六、班长、学委、团支书无故缺勤的直接上报。班级出勤率过低的取消班级评优,追究班长责任。7、 晚自习期间,自习纪律很差(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等)的班级,直接追究 其班长及当晚班助责任。8、 班长有事不在的情况下,需提前指定当晚负责人,照看好班级纪律。否则 一切责任班长承担。9、 对看班班助规定:要求每晚自己负责的班级都有人看班,希望各位互相之间 都能协调好。10、 对学习部成员规定:每天查晚自习时,要认真对待,同时对当晚各班晚自习纪律及其他情况(迟到、早退、请假等)作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