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 为全面贯彻以法治校方针,明确责任措施,推动学校以法治校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现依据上级精神和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要求,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职责,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形成,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保障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法制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德育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制定学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依法治校责任制方案等重要工作事项,定期研究、部署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3、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具体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制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和监督工作,处理依法治校日常工作事务。 三、明确职责 根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