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民是否可以成为违宪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叫做违宪。许崇德教授在他所编著的宪法一书第54页中写到:违宪是指违反宪法,包括违反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就宪法文本而言,包括违反宪法的序言、正文和附则。同时,许教授提到,违宪只存在于具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的国家。在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根本法意义,因此,违宪这种现象是存在的。这是一个最大的前提。同时,违宪主体中还涉及到违宪主体这个概念。我的理解是,违宪主体是指违反宪法的某个宪法主体。根据我国对宪法主体的分类,宪法主体又分为义务主体和权利主体。一般来说,义务主体是指国家,具体地表现为各种国家机关;权利主体是指个人及各种团体、组织等。因此,从宪法主体这个层面看,因为普通公民属于权利主体,所以他们是不会成为违宪主体。原因是,作为一个权利主体,他不行使或者更深层次的不维护自己的权利是不违反宪法的。在另一个层面,首先,如果一个公民的行为侵犯另一个公民的权利,那么他的行为所构成的只是一般违法或刑事行为。而一般违法或刑事行为与违宪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行为。违宪是比一般违法或刑事行为高一个层次的触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