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入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及处罚相关规定为了公司发展和个人财物及人身安全免遭损失,现场的作业人员应服从本项目的统一管理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动,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形象,承担安全责任,以此做如下规定:一、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及穿好反光背心,违者每项处罚100元。二、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在施工区域内睡觉,违者处罚200元。三、施工现场内严禁玩手机和戴耳机,违者每项处罚200元。四、现场内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穿拖鞋、不准穿短裤、不准穿高跟鞋,违者每项处罚100元。五、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违者每项处罚200元。六、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或移动电气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安全警示标识,违者每项处罚1000元,严禁带电移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违者处罚200元。七、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对打架斗殴者每人处罚5002000元,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八、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材料,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一次每项处罚200500元。九、严禁在施工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