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393 号 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警市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警示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要求,要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