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一、 人、物资、车辆1、 进入工地管理人员要佩带胸卡,工人要戴好安全帽。2、 外来人员来访要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保安人员作好人员出入记录,记录要另外记明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见会客登记表)。3、 人员出入需按项目部指定大门出入。4、 物资出场要开取出门证。出门证由经理部签发,各区办理出门证必须由本区管理人员办理,区项目领异班子成员签字。(出门证)。5、 车辆入场要有内部职工接待并登记,在记录中要记录接待人,保安人员做好车辆登记(车辆出入登记表)。6、 各区办公用车办理“车辆通行证”,按规定停车。各区协作单位因工作需要需经常出入的,且可信用的车辆办理“车辆准入证”。办理车证时,办证部门对办证单位及车辆做好记录。7、 办理“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出入免检但要做好出入记录。办理“车辆准入证”的车辆,出入仍需登记及载运物资需办理出门手续。8、 各门口放置出入告示牌及限制车辆出入装置。9、 各门要进行功能划分。二、 检查制度1、 每周对门卫工作进行周检,日常进行抽查和监督。2、 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对不足的地方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