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淮安名嘉广场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工 种)名称: 施工现场消防交 底 内 容: 任何工种,未经安全部门办理动火手续,现场不准动火作业。现场防火重点部位:屋面防水、料场、楼内装饰等应有专人管理,在甲方消防器材配备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施工位置,另外增加消防器材的数量。消防通道必须畅通,在醒日的地方悬挂警告标志。 施工现场必须按划分的用火作业区作业,必须有防火措施,灭火器材;远离仓库、木工车间和易燃材料堆放区,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现场仓库要设置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对易燃货物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仓库内严禁吸烟或有明火作业。仓库电源线必须用PVC套管,照明灯具与易燃货物必须保持不小于1米的距离。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严禁乱接乱拉电源。 在高压架空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夜间有足够的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30米。乙炔瓶和氧气瓶仓库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