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岭项目建设总指挥部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创建文明施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各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并制定岗位责任制。4、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严格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5、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6、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矸石、灰渣等)排放要严格在指定地点排放,堆放整齐并压实,定期维护,以防垮塌,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由专人负责计量、检查、记录。7、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箱,并采用专车装运,严禁随意随地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9、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10、从事土方、混凝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