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施工现场的配合协调措施1、 施工配合措施为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实施,我方承诺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在为其他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的同时,与其他承包人密切配合,共同优质、快速完成本工程的建设。承诺在承建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一切作业,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借用、占用或进出其它标段和工区,或作业影响等所引起的索赔、诉讼费、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并提供与其它相邻标段工程施工以下方面的配合与协调。2、 施工组织的协调 保持发包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本合同范围内的维护保养,不造成损坏或障碍影响相邻标段的施工。 无偿提供给其他承包人使用现场修建的施工道路,协商解决其他承包人的特殊运输要求。 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对使用的对外交通和场内交通通道,服从监理人的统一管理。 在共用区域内布置临时设施时充分考虑其他承包人的类似的设置,在监理人的统一安排和指示下,与其他承包人妥善解决,共同维护共用区域正常交通、生产安全、道路维修和环境保护。3、 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当地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