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在本工程施工中,积极防治烟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烟尘污染防治必须完全达到市区有关规定,具体防治措施如下:1、 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1)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2、 洒水降尘: 1) 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2) 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按照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达到黄色预警以上时,应按相应级别停止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室外露天作业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