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2008年9月20日下午,学生钱小华、顾小东放学后,两人骑着自行车一起回家。途经月桐路与戚月路交叉路口时,同校学生陈洪明骑车撞倒钱小华,由此三人发生争执、打斗结果,陈洪明当场晕倒,并住院治疗8天。)【角色】审判长1、审判员2、被告人2、被害人1、公诉人2、辩护人2、法警1、证人4)一、庭前准备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精神病人、醉酒的人不得旁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律关闭寻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