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大雁山风景区机动车辆通行管理,保障景区机动车辆通行秩序和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进入大雁山景区通行的机动车辆,必须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购票进入。第三条 为方便景区商户车辆出入,大雁山风景区设有广东大雁山森林公园VIP卡和景区机动车通行证,每间景区的商户限配五辆机动车通行证,超出额度的合作商户的车辆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办理VIP卡,凭通行证或VIP卡方可免票进入景区。第四条 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分长期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两种。长期通行证有效期1年,期满后由车主单位申请,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审验换发,实行登记发证,一车一证的方法。临时通行证由大雁山风景游览管理区制发,在通行证上注明为“临时车辆通行证”和有效期限,车辆有有效期内可免票出景区。第五条 负责景区日常的卫生清洁维护的车辆,必须由单位或工程主要负责人,备齐有效的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向景区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景区机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经过景区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景区办公室核发景区机动车通行证。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临时车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