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引进人才聘任合同甲 方:暨南大学 乙 方: 证件号:(乙方)丙 方:(所在学院、系、所) 为保证引进人才能够潜心开展教学科研工作,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顺利实施,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聘期根据暨南大学新聘教学科研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暨人2015118号文)以及暨南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暨人2017120号文)之规定,获批第四层次副高及以下层次的专任教师纳入准聘轨,实行合同管理。准聘期为六年,分首聘期及续聘期两个三年聘期。聘任时间从报到之日算起。聘期满,聘用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主要约定首聘期三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条件。第二条乙方在首聘期三年内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一、学科建设1.本人的学科方向和聘期内的目标与任务2.其他促进所在单位学科建设的工作二、学生培养(本科教学及研究生培养等,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或研究生讲授1门课程)三、科学研究1.论文: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A类论文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