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 罚 制 度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强化施工队伍,提高工人素质,确保文明安全、高效优质施工,特制定以下奖罚细则,望各管理人员及作业班组严格执行。、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赤膊或穿拖鞋等给予当事人每项20元罚款。管理人员不带安全帽加倍罚款,如休息或情况不允许的条件下安全帽应放在机上或带在身边,屡次发现者,加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2、施工用电、生活用电,乱拉乱接、使用花线、电线随便勾挂、扦插、使用其它导线代替熔断保险丝,使用电炉、电热棒,未经允许使用明火等,每发现一处,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3、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如要拆掉钢管必须要向项目部汇报。安全防护设施,如临边防护钢管及安全网、各种洞口的防护门,任何人不得破坏,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4、组织足够施工力量,保证按进度、质量要求完成。如因某班组未能及时施工或施工质量不到位造成返工、整改不到位造成验收延误,每延误半天处罚1000元,并承担其他班组的经济损失。5、各班组负责清理各自的垃圾,清理不及时或不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