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20年)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933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快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城市品质。(二)基本原则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坚持党建引领,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居民共建共治共享。有序开展,分步实施。采取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以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