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文件编号FRG-QW-011版 本A/0页 次1/3文件名称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生效日期2017-07-30目地:为了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购买、使用与管理,控制其有效的成本,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特制定之。一、固定资产的定义: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2、公司通常只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资料,列为固定资产:第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第二,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非低值易耗品的所有有形物品。 3、凡不符合上述标准和条件的劳动资料,都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而应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与核算。二、公司固定资产种类主要有:房屋建筑、机器设备、车辆、运输设备、工具器具、水电设备、租用设备、土地等。(如本工厂常见的有:桌子、椅子、柜子、宣传栏、玻璃白板、饮水机、打印机、传真机、显示器、主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U盘、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