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制度目 录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方针,进一步健全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完整体系和长效机制,切实保证并不断提高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体制下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真正实现学校由以外延发展为主向以内涵发展为主的转变,第二条 本条例监控与保障的对象是本科教学质量。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质量,院(部)教学工作水平,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各项教学基本建设水平和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主要手段是开展经常性的教学评估,包括本科教师教学质量评估、院(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本科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以及各种单项评估,即“3+X”教学评估体系。第四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主要内容由组织机构及监控职能、专家队伍及工作职责、评估内容及操作程序、信息反馈及整改建设、教学评估实效保障措施五个要素构成。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监控职能第五条 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