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变更为轮候公共租赁住房适用)申请人户口所属区: 越秀 街道(镇政府): 北京 居委会: 大马站 申请表号: 手机号码 135 申请人姓名 张三申请人身份证号码44010 固定电话 8333户籍地址 越秀区豪贤路街(巷)号 房 现居住 地址 越秀区豪贤路街(巷)号 房领取租赁补贴期限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姓名 张三 残疾类型 肢体残疾 残疾部位 上肢 等级 三级持有三级及三级以上“残疾人证”情况姓名 残疾类型 残疾部位 等级姓名 张三 证件名称 低收入证 发证机关 人员类型 李四、张 小姓名 证件名称 发证机关 人员类型持有其他
2、证件、证明注:需填写人员类型包括:1.优抚对象;2.孤老;3.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4.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家庭其他情况(是请在( )打“”,否打“”)(1)是否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 );(2)是否属孤老家庭( );(3)是否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 );(4)是否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 );(5)是否属区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6)是否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7)是否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8)是否属于在
3、2013 年 4 月 12 日前正在轮候经济适用住房或已提交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含准购证延期申请)的家庭( )。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目前正在领取租赁补贴,现申请变更保障方式为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放弃其他住房保障方式,并承诺本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 9平方米,符合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一致确认本表所填内容全部无误,同时清楚:保障方式变更并取得轮候号后,将于次月起停发租赁补贴,本表所填内容产生的责任由本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承担。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签名: 张三、李四、张小 日期: 20年 月 日样表本表适用于领取租赁补贴的家庭,变更保障方式为
4、轮候公租房。请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打“”或“”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 9 平方米的,不能选择承租公租房。签字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表内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分别签名确认,并填写日期。填写不全的,不予受理。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由监护人代签,并注明监护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意见该家庭已完整填写表格。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相关信息已录入系统。其他:经办人: 复核人: 盖章:日期: 日期: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区住房保障部门)意见经核,该家庭符合变更保障方式为轮候公共租赁住房,街(镇)录入相关信息无误。其他: 经办人: 复核人: 盖章: 日期: 日期
5、:注意事项:1.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 9 平方米的,方可选择轮候公共租赁住房,请认真确认符合该条件后再作出选择;若不符合该条件仍选择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对象须承担对其住房保障资格造成影响的责任。登记对象有以下情况住房或住房份额的,纳入登记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1)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2)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住房;(3)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但未办理继承手续应继承份额的住房;(4)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5)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2.在交回本表时,需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有的证明、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3.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前须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的对象方可获得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