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工程二涌至四涌段(照明工程)施工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 标 单 位:广 州 市 南 沙 区 基 本 建 设 办 公 室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14 年 9 月2目 录目 录 .12第一章 投标须知 .1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3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16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17(一)总则 .17(二)招标文件 .1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7(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8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31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31二、采用资格后
2、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32(一)总则 .32(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35两阶段评标法 .35第三章 合同条款 .52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60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61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62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633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0-008-2.1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
3、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 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 州 市 南 沙 区 基 本 建 设 办 公 室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 州 市 广 园 市 政 建 设 有 限 公 司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2 2.2 工程名称 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工程二涌至四涌段(照明工程)施工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工程二涌至四涌4 2.2 建设规模 凤凰大道工程二涌至四涌段全程 1.01KM,宽 60M;为促进南沙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规划要求路灯工程施工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
4、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 2.2 质量标准 合格7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工程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工程二涌至四涌段照明工程施工等招标图纸包含内容。8 2.2 工期要求 2014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180 日历天。 9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0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12 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5、)。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14 16 投标担保1 收取方式: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担保额度: 2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 款。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5 7.5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6 5.1 踏勘现场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工程二涌至四涌17 8.1 招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
6、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7 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8 11.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函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用于评标的业绩、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7、 套。20 19.120.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1 20.4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1.起始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2 37.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室。3.
8、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3 开标评标办法 两阶段评标法24 31.1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25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5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27 41.2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0.5%、1%、1.5%、2%、2.5%、3%、3.5%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8 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9第一阶段企业
9、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城市及道路照明 排名为准。30 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3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32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如中标单位中标价大于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价的,中标无效,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6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0-008-2.1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
10、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现文: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
11、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条款号:11.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2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3)投标报价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159 号)的规
12、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为准;(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服务专区指引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且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服务专区的指引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 CA 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8)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 类 IC 卡) ,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 A 类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9)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13、 类) ;(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服务专区指引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10)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格式见第四章) ;(11)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 A 类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12)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 。 (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 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4、)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9)项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现文:11.2 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3)投标报价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159 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为准;(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按
15、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服务专区指引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且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 类 IC 卡) ,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 A 类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8)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服务专区指引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9)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格式见第四章)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8)项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
16、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条款号:11.6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6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 (格式见第四章)现文:11.6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 (格式见第四章)条款号:11.7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7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现文:11.7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7、: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条款号:13.6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6 暂列金额、暂估价13.6.1 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6.2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
18、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3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4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
19、,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 13.5 款规定确定。13.6.5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
20、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8现文:13.6 本项目不设暂列金额及暂估价条款号:31履约担保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1.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15 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3 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31.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
21、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31.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十四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价的 10%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31.1.1 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人民币)的 10%,分两部分提交:第一部分为现金保证金,金额为保证金的 30%,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递交给建设管理单位;第二部分为银行保函,其金额为中标价的 10%扣除现金保证金后剩余的部分。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营业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的保函,是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如发现承包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
22、任。履约期满,银行保函将自动失效,现金保证金部分在项目完工后无息退还 50%,剩余部分在项目结算工作完成后无息退还。31.1.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4 日内,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9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 “招标人” (即发包人)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 、“招标代理
23、”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 “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6)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7)“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2招标说明2.1 本招标工程项
24、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10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
25、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
26、、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 9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另册)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 标文件。